昭通市法院系統(tǒng)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第一號)
根據(jù)《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關于公布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相關人員名單及后續(xù)工作安排的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昭通市法院系統(tǒng)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法官助理、綜合行政崗位)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報考昭通市法院系統(tǒng)法官助理、綜合行政崗位且進入首輪資格復審的考生。
二、首輪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4月14日-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樓訴訟服務中心玻璃房,聯(lián)系電話:0870-2835720
四、資格復審材料
根據(jù)《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云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等規(guī)定,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本人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二)筆試準考證2份。
(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職位沒有要求學位的不需要提供學位證書;以學位證書所載專業(yè)報考的需要提供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5年畢業(yè)生現(xiàn)場填寫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四)《云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五)《云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六)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填寫《云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適用于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由院、系黨組織對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已被企事業(yè)單位招聘入職(含已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用人單位須填寫同意報考的意見(填寫在備注欄)。
其他報考人員(含不是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但可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要求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人員)填寫《云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適用于社會在職人員)》。工作單位有黨組織的由黨組織對考生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工作單位未設置黨組織的由單位對考生進行評價。沒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由考生所在行政村(社區(qū))黨組織對考生進行評價。
(七)報考限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2023、2024年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畢業(yè)學校或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5年2月底以前。
(八)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九)報考法官助理崗位考生需提供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已通過考試還未取得證書的,需提供主客觀題成績單。
五、資格復審要求
(一)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員組織進行面試。
(二)資格復審階段個人放棄的,須提前向昭通市人民法院院提交個人放棄說明(模板見附件)。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個人放棄。
(三)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碼若有變更的,請及時與招錄單位聯(lián)系。
(四)考生因特殊原因資格復審無法到場的人員,可以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其進行資格復審,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考生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對違反考錄紀律或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資格復審合格名單、不合格名單、放棄名單將在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wǎng)站及“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考生進入面試。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1日
來源:http://yn.ztzy.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7863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