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陽區(qū)人民法院2025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公告
為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充實審判輔助隊伍力量,根據工作需要,保山市隆陽區(qū)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和輔警8名,現將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書記員4名,不限男女;
(二)輔警4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具體崗位招聘條件
1.書記員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2)聘用制書記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5年4月18日前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4)具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具備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2.輔警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2)輔警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5年4月18日前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4)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辭退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有其他不適宜從事審判輔助工作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聯系電話:0875-2160083;
(四)報名聯系人:周紹艷、楊林娜
(五)報名地點:保山市隆陽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909室(保山市隆陽區(qū)永盛街道明倫街與崇文街交接口);
(六)報名相關要求
報考者需攜帶以下資料:
1.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畢業(yè)證、學位證需提供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及近親屬所在頁均需提交;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2.已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3.在職人員在聘用前自行解除相關合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填寫《保山市隆陽區(qū)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報名表》:報考者須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聘用的,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七)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選。
四、筆試及專業(yè)技能測試
(一)書記員崗位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測試報考者從事人民法院書記員崗位所需文化素質,主要考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等書記員從業(yè)相關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崗位技能測試
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技能測試人數1:3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員。若出現放棄情形,在劃定的筆試分數線以上人員中進行遞補,遞補一次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等額或差額技能測試。
書記員崗位技能測試,測試文字錄入、文檔編輯等相關內容,包括看打、聽打測試。崗位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崗位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書記員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按占比計算后的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四舍五入)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放棄情形,則從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按占比計算后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一次仍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書記員崗位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相同成績,依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二)輔警崗位
1.筆試
主要考察測試應試者從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輔助崗位所需文化素質,主要考試內容為時事政治、《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條例》。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體能評分標準》進行。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的人員,再按照體能測試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若參加體能測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 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時間、地點以正式通知為準。
4.綜合成績計算
按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首先按面試成績排名,如果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體能測試成績排名,如果體能測試成績再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排名。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標準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申請一次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如報考者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體檢、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如報考者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
按照綜合成績排序,結合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在保山市隆陽區(qū)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儲備人員
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作為聘用制書記員、輔警的儲備人員,當書記員、輔警出現空缺時,從儲備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補錄。儲備期間為本次招錄后至下次招錄前。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工資2000元,試用期滿合格的,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每月4500元(含五險一金)。
九、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取消資格;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取消招聘資格。發(fā)現以上兩種情形,已簽訂勞動合同,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以上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三)招聘工作期間,報考者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因個人原因未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我院報到,未經我院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被聘用人員均應服從黨組的分配,如不服從者取消錄用資格。
附件:
保山市隆陽區(qū)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考試報名表
保山市隆陽區(qū)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1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B8D6ohF6Uh4Qj6ovETjO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