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赤峰學院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的規(guī)定,我院人事處和審核領導小組按照基本信息、應聘崗位、專業(yè)需要對院本部及各附屬單位的報名人員進行了初步審核,經(jīng)審核共有314人進入到資格復審。本次公開招聘定于10月14日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于10月16日進行筆試?,F(xiàn)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復審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院人事處及各附屬單位相關負責人統(tǒng)一對通過初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本人攜帶下列材料進行復審:
1、身份證原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2、大學本科和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定證書原件;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含第一學歷;
4、申報蒙授崗位的考生須攜帶戶口原件及復印件;
三、報名費
1、資格復審通過后收取報名費和筆試考務費并領取筆試準考證,繳費成功即確認完成報名。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參加考試者,報名費、考務費概不退還。
2、赤峰市地區(qū)低保家庭報考人員免收報考費用。報考人員須持《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在資格復審時進行確認。
3、2013屆畢業(yè)生不收取報考費用,2012屆畢業(yè)生收取一半報考費用。符合減免考務費的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填寫完整的《減免考務費申請表》進行審核后交費。
四、符合加分政策的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告知工作人員并進行確認,不進行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五、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若缺少材料或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在資格復審中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都將取消應聘資格。
六、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地點:赤峰學院綜合樓109室
2、時間:2013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請報考人員8︰30準時到達復審地點。
七、聯(lián)系人:李飛聯(lián)系電話:0476-8300095
赤峰學院人事處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附:1、2013年赤峰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cfpta.cn/Info/InfoDetail.aspx?InfoId=1137
2、減免考務費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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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考務費申請表.doc》來源于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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