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全體研究生:
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辦法》(中南大研字〔2011〕14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三助”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11〕25號)精神,現將2014年開展研究生“三助”崗位招聘錄用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4年研究生“三助”崗位設置
我校2014年研究生“三助”崗位申報工作已經結束,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據學校相關制度規(guī)定以及學校核定的研究生“三助”經費,對各單位申報的崗位數進行了調整,并最終確定了53個部門為2014年的研究生“三助”設崗單位,全校共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1240個。具體崗位分配詳見《2014年研究生“三助”工作崗位設置表》(附件1)。
二、2014年研究生“三助”崗位招聘錄用
(一)研究生個人申請
1.助研、助教崗位
有意愿申請助研、助教崗位者,征得導師同意后,填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三助”崗位申請表》(見附件2),于2013年12月20日前向本人所在學院(中心)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提交申請表。
2.助管崗位
有意愿申請助管崗位者,可通過《2014年研究生助管崗位招聘明細表》(見附件3)查看各單位設崗情況和相關要求,結合自身情況,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三助”崗位申請表》,于2013年12月17-25日到相應設崗單位應聘。
3.畢業(yè)年級研究生原則上不再進行崗位申請。一名研究生只能擔任一個崗位的工作,不得申請兩個及以上崗位,否則一經發(fā)現,取消該名研究生的“三助”申請資格。
(二)設崗單位考核審批
助研、助教崗位由各學院(中心)結合博士生導師、導師組的實際需求進行審批;助管崗位由設崗單位對應聘研究生進行考核,擇優(yōu)錄用。
考核錄用結束后,請各設崗單位認真填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三助”崗位錄用匯總表》(見附件4),經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后,于12月26日17:00前交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104室,并將電子版通過快速辦理發(fā)至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黃雯收。各單位最終錄用人數不得超出附件1中的指標。
(三)錄用結果公示
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對各設崗單位錄用結果進行匯總、審核后,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崗位培訓
各設崗單位應安排專門時間對受聘研究生進行統(tǒng)一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工作職責、崗位要求、勞動紀律、學校有關文件規(guī)定等,告知研究生報到時間和具體上崗時間;不參加培訓者,不予安排上崗;培訓合格后正式上崗工作。
(五)崗位管理
參與“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由設崗單位負責管理。研究生參與“三助”工作情況是其學年總結和畢業(yè)鑒定的重要內容,參加“三助”的研究生應于每個聘期末向設崗單位提交書面總結,各設崗單位應于每個聘期結束前對本單位“三助”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鑒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結果,由考核單位報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備案。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聘期應聘資格。
(六)津貼發(fā)放
“三助”崗位津貼根據崗位與工作任務確定,一般為每崗每月300元;每學期按5個月、每年按10個月發(fā)放。
各設崗單位應于每月1-5日通過研究生“三助”管理系統(tǒng)網上填報本單位研究生“三助”津貼。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應優(yōu)先考慮經濟困難的研究生擔任“三助”工作。
(二)研究生擔任助教、助研、助管,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綜合素質,對于促進研究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成才有著重大意義。各單位要采取切實措施,積極推進研究生“三助”工作,使之真正成為育人和資助并舉的有效形式。
(三)各單位應將研究生“三助”工作納入本單位日常工作管理,認真執(zhí)行研究生“三助”申請、聘用、考核和津貼發(fā)放等程序。
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三助崗位申請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三助崗位錄用匯總表》來源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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