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度恩施州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按照招聘崗位公布的面試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現將恩施州201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和招聘崗位公布的面試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1。報名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筆試后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其應聘人員筆試、面試成績折算后的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60分)才能進入體檢程序。
二、資格復審機構
資格復審工作,分別由州、縣市人社部門負責,報考州直事業(yè)單位的考生在州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報考縣市事業(yè)單位的考生在事業(yè)單位所在縣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2014年 8月6日(周三)至8月7日(周四)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須提供的復審材料。資格復審,需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并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報名登記表》(在州人社局事業(yè)單位網上報名系統里打?。?/P>
2、對報考崗位有資格(職稱、執(zhí)業(yè)、職業(yè))證書等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要提供相關證件。
3、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4、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和材料須交驗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二)服務基層項目專項指標崗位的資格復審。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項指標崗位的考生應提供服務期滿證書,無服務期滿證書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查的相關事項
(一)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報考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由州、縣市人社部門分別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告知當地人社部門。遞補期間,考生網上注冊的通訊方式聯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聯系方式的考生,人社部門視其為自動放棄并將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遞補。
(二)經復審符合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的,屆時參加面試。經復審不符合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應當向當地人社部門出具本人簽字的書面說明(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單位與崗位、準考證號碼、放棄面試資格原因、聯系電話、本人親筆簽名、時間等)。拒不出具證明的依據當地人社部門的記錄按照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恩施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恩施州人社發(fā)[2012]156號)處理。
附件
1:恩施州201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hf12333.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5&id=508;
2:恩施州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方式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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