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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關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4]31號]精神,現就2014年度全省中學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 嚴格程序,確保評審推薦公開公平公正
2014年全省中學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按照以下條件開展。晉升中學高級教師、小學教師晉升中學高級教師申報條件仍按照我省《關于2010年度全省中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0]47號)文件執(zhí)行。我省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太原、晉中、運城等3市晉升中學高級教師申報條件按照《關于印發(fā)<山西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2]84號)文件附件4執(zhí)行。試點市中小學教師晉升正高級教師今年不申報,試點市小學教師晉升副高級職稱按照晉人社職字[2010]47號執(zhí)行。
進一步簡政放權,完善評審方式,將中學教師晉升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答辯(筆試)、講課等環(huán)節(jié)下放各市,各市人社、教育部門按照《2014年中學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辦法》(附件1)、《2014年中學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推薦辦法》(附件2)的有關要求,制定規(guī)范的實施方案,方案報省人社、教育部門備案后實施,組織好本市中學教師晉升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申報、答辯(筆試)、講課和推薦。省直學校按屬地原則參加當地的講課和答辯(筆試)。
各市應高度重視,確保過程規(guī)范合理,把教師師德、教學業(yè)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點內容,真正把大家公認的好教師推選出來。教職工對當年的教師職稱評審有參與、知情和監(jiān)督權,申報評審的每個環(huán)節(jié)要公開、公正、公平。不許非教學人員挪用和擠占學校教師的崗位職數,任何人不得用違紀違規(guī)手段干預學校的正常推薦工作。教育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推薦參評的非一線教師,必須在本單位設置的崗位職數內推薦,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對推薦過程的監(jiān)督。省人社廳和教育廳屆時安排人員進行督導。
二、嚴肅紀律,注重師德考核和評審材料真實
中學高級教師的推薦、評審要嚴格執(zhí)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嚴格職稱評審程序嚴肅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1]75號),進一步嚴肅推薦評審紀律。各學校要注重把參評教師的師德師風評價放在首位,凡有違反教師師德規(guī)范行為或師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推薦參評。所有申報參評教師要按照中學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基本條件的要求,提供詳實的原始資料。所提供的教案、案例、論文、論著、經驗總結等必須是本人真實的教學成果,能夠全面反映任職以來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業(yè)績。各類證件、獲獎榮譽稱號、表彰獎勵等原始證件,要逐級嚴格把關審核。中小學校校長是本校參評教師材料的第一審核人和責任人,如發(fā)現并核實參評教師有任何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該教師三年內不得參加高級教師資格評審,同時追究學校校長的責任。對上年參加評審職稱的教師,凡因提供虛假材料和涉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的未通過人員今年不得申報。
三、推動交流,促進隊伍建設和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
各級人社、教育部門要以學校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核定和職稱評審為契機,結合當地的教師資源實際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但現所在學校崗位職數緊缺的教師,鼓勵他們向有崗位職數的邊遠山區(qū)(薄弱)學校分流。通過定期服務、崗位聘任等有效措施,促進教師的合理有序流動,逐步實現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隊伍均衡協(xié)調發(fā)展。
城鎮(zhèn)學校教師參加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必須要有一年以上支教經歷并附《山西省城鎮(zhèn)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登記表》。支教要求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城鎮(zhèn)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暫行辦法》(晉教人[2006]24號)執(zhí)行。支教學校與受援學校都要認真負責,通過嚴格規(guī)范的組織程序出具《山西省城鎮(zhèn)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登記表》,嚴禁以非正常途徑索取或出具證明。對出具虛假支教證明的受援學校校長以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要實行責任追究。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關于專業(yè)與學科的處理
中小學教師第一學歷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在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時,不受所學專業(yè)與任教學科限制。在評聘專業(yè)技術職務后,又取得高一級學歷的,后取學歷的專業(yè)應與任教學科一致或相近。取得黨校學歷的按原國家教委教成廳[1995]15號文件執(zhí)行。
(二)關于農村初中教師
對在農村初中,學歷為大學???,年齡在45周歲以上(1969年12月底前出生)的一線教師,在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前提下,考試(答辯)、講課成績合格即可;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講課成績仍要求優(yōu)秀。
(三)關于聘任時間計算
中小學教師職稱聘任時間應從取得相應職稱任職資格后,學校聘任(兌現崗位工資)時間開始計算。任職資格時間和聘任時間不一致的,不能按照任職資格時間計算。具體計算如下例:2009年1月至12月底前聘任的,到2014年可按滿5年聘期計算;2010年1月1日后聘任的,則不滿5年。其它以此類推。
(四)關于少先隊輔導員
2015年,我省將在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中設立“思想品德(少先隊活動)”專業(yè),將少先隊輔導員從事少先隊工作的有關內容納入職稱評審范疇,推動輔導員參評職稱。
五、材料接收要求
省教育廳職稱辦接收評審材料包括:各市評審、推薦總結1份、評審、推薦花名表2份(包括未通過人員名單)及申報人員個人評審材料。接收時間為2015年4月10日至15 日。省直中小學校的教師申報參評,由主管部門審核崗位職數并經省人社廳批準后,按屬地原則將參評教師的所有材料和數據報當地市教育局。
本通知未及事宜,按照我省現行職稱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2014年中學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辦法
附件2:2014年中學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推薦辦法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