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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luò)培訓輔導。
中小學一級教師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賦分標準表(試行)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分值 | 量化賦分標準 | 備注 | |
資格條件
(不賦分) |
1 | 教師資格證 | 0 | 不賦分: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 |
2 | 普通話測試等級證書 | 0 | 不賦分:二級乙等以上,語文教師須二級甲等。 | ||
3 | 繼續(xù)教育證書 | 0 | 不賦分:中小學繼續(xù)教育培訓、人社部門繼續(xù)教育培訓證書;校級領(lǐng)導提供崗位培訓證或提高證書。 | ||
4 | 計算機證書 | 0 | 不賦分:3個模塊合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不做要求) | ||
5 | 任職資格證書 | 0 | 不賦分:證書原件或評審表 | ||
6 | 中小學教師職稱過渡考核登記表 | 0 | 不賦分:提供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 ||
基本條件
(19分) |
7 | 師德考核 | 2 | 任期內(nèi)師德考核均須合格,每有一次優(yōu)秀加0.5分(至少有一次優(yōu)秀)。 | |
8 | 年度考核 | 5 | 任期內(nèi)年度考核均合格得3分,每有一次優(yōu)秀加0.5分。 | ||
9 | 學歷 | 2 | 已取得《教師法》規(guī)定合格學歷的得1分,后又取得高一層次學歷的加1分。 | ||
10 | 聘期 | 4 | 符合相應聘期年限的不賦分,每超1年加0.5分。 | ||
11 | 支教(農(nóng)村工作經(jīng)歷) | 4 | 城鎮(zhèn)學校教師須有1年以上農(nóng)村任教經(jīng)歷,每超1年加0.5分;援疆支教每1年加1分,兩區(qū)支教每1年加0.5分。 | ||
12 | 交流 | 2 |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干部教師交流滿1年的得1分,每超1年加0.5分。 | ||
學生管理 條件
(13分) |
13 | 學生管理 | 10 | 從教以來連續(xù)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的,每年得0.5分;累計擔任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得0.3分;
連續(xù)擔任學生輔導員、年級組長3年及以上每年得0.5分;擔任過課外活動小組、社團指導教師3年及以上每年得0.5分,最高不超5分; 連續(xù)擔任中層及以上校級領(lǐng)導工作3年及以上的,每年得0.5分,最高不超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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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個人或指導學生獲獎 | 3 | 班主任獲得校級(農(nóng)村學校指中心校,下同)表彰加0.5分,縣級表彰加1分,市級表彰加2分,省級表彰加3分。
學生輔導員、年級組長、課外活動小組、社團指導教師任職以來所代班級、課外活動小組或個人獲得校級表彰一次得0.2分,縣級表彰一次得0.5分,市級以上一次得1分。 (同類表彰取最高一項賦分,不累計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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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工作 條件 | 15 | 教學循環(huán) | 3 | 從教以來按照規(guī)定完成循環(huán)教學工作得2分。完成一輪循環(huán)教學(一次大循環(huán)或兩次小循環(huán))工作后,每多一年加0.1分。
個別學科因課程設(shè)置無法進行循環(huán)教學的,須連續(xù)從事本學科教學工作5年,滿5年的得2分,5年以上每多一年加0.1分。 連續(xù)3年擔任畢業(yè)班工作的得2分,每多一年加0.1分。 鄉(xiāng)鎮(zhèn)(不含鄉(xiāng)鎮(zhèn))以下農(nóng)村學校教師不做要求,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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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教學工作量 | 6 | 學校評聘委員會結(jié)合學校實際細化并量化賦分。 | ||
17 | 教案 | 4 | 提供近一學年教案或?qū)W案得3分,評價良好的加0.5分,優(yōu)秀的加1分。 | ||
教學工作 條件
(40分) |
18 | 教研活動記錄 | 4 | 任期內(nèi)按照學校規(guī)定積極參加教研活動(或聽課)并記錄完整的,每學期得0.5分。 | |
19 | 教學效果 | 15 | 由學校評聘委員會結(jié)合實際細化并量化賦分,賦分內(nèi)容須包含任期內(nèi)學生入學率、鞏固率、畢業(yè)率等。 | ||
20 | 教師評議 | 3 | 由學校評聘委員會細化評議內(nèi)容并組織全體教師進行評議,優(yōu)秀率達85%以上得3分,75%-84%得2分,60-74%以上得1分。 | ||
21 | 學生評議 | 3 | 由學校評聘委員會細化評議內(nèi)容并組織參評教師所代班級學生進行背靠背評議,滿意率達95%以上得3分,90%-94%得2分,85%-89%得1分(幼兒階段和小學1-3年級由學生家長代評,其它年級由學生評議) | ||
22 | 開設(shè)選修課情況 | 2 | 任職期間能夠獨立指導學生開展選修課的得2分。 | ||
教科研工作
條件 (3分) |
23 | 教科研工作 | 3 | 任職以來,參與教科研、課改研究,縣級得1分、市級得2分、省級以上得3分(要求有立項報告、開結(jié)題報告、鑒定證書等,不全者不得分);在國家正式期刊發(fā)表與所代學科有關(guān)的教育教學論文,市級得1分,省級得2分,國家級得3分;在各級教育學會主辦的刊物上發(fā)表的與本學科有關(guān)的教育教學論文,縣級得0.5分,市級得1分,省級得1.5分。
教育教學案例、經(jīng)驗總結(jié)、課題研究報告、教改實驗報告等材料不少于2篇,其中必須有1篇所教學科教學案例。(不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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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示范工作條件
(7分) |
24 | 示范課 | 5 | 任現(xiàn)職以來開展示范課的,校級每次0.5分,縣級每次1分,市級每次2分。鄉(xiāng)鎮(zhèn)以下艱苦邊遠小學和教學點教師不作要求,記3分,每開展1次對應等級加倍計分。 | |
25 | 指導青年教師 | 2 | 任現(xiàn)職以來,被指導的青年教師獲得校級表彰獎勵的得0.5分,縣級以上的得1分,市級以上得2分。鄉(xiāng)鎮(zhèn)以下艱苦邊遠小學和教學點教師不作要求,得2分。 | ||
其它條件
(18分) |
26 | 教齡 | 10 | 從事一線教育教學工作,每年得0.5分,20年及以上者得10分。 | |
27 | 教學類稱號 | 5 | 從教以來,獲得省、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等教學類稱號并保持的,分別得5分、3分、1分(以批準文件為準)。
教學類稱號賦分,取最高一項,不累計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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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表彰獎勵 | 3 | 任期內(nèi),獲得國家、省、市、縣、鄉(xiāng)級黨委政府(含人事、教育部門聯(lián)合表彰)勞動模范、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優(yōu)秀教師、模范教師、先進工作者等表彰的分別得3分、2.5分、2分、1.5分、1分(以表彰文件為準)。教育部門單獨表彰及教育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表彰的降一級使用。 | ||
合 計 | 100 | ||||
說明:各項得分均不能超過量化賦分標準分值;同一內(nèi)容的業(yè)績不重復使用;量化得分低于60分值的不予推薦;此表適用于一線教師。。 |
附件:申報推薦中小學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評分表(一線教師)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申報推薦中小學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評分表(一線教師)》來源于晉中教育網(wǎng),最近更新于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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