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轉發(fā)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保人聯發(fā)〔2006〕11號)精神,經保山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2011年保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3人。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生理無明顯缺陷,熱愛藥檢事業(yè);
(四)年齡30周歲以下,全日制國民教育本科(獲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專業(yè)為:藥學、藥物制劑、藥物制劑技術、藥物分析技術、藥品質量檢測技術、應用藥學、微生物技術及應用、藥劑學。在同等條件下碩士研究生優(yōu)先;
(五)符合崗位需要的其它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2011年3月5日前由市人事局、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在相關院校網站和保山人事人才網發(fā)布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時間和地點:2011年3月22日至3月25日在昆明進行。
(三)報名:2011年3月23日采取現場公開報名的方式。所有報名者須攜帶學生證、身份證及《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張。
(四)確定面試人員:根據現場報名情況,經招聘領導小組查閱個人信息和面談的形式,按崗位(專業(yè))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
(五)面試
面試方法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實行量化打分,7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成績。
五、確定擬招聘對象
面試成績合格的,按崗位從高到低的分數依次確定擬招聘對象。由保山市人事局、保山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和招聘單位與被招聘對象現場簽訂聘用協議書。
六、工作紀律
(一)對違反紀律的考生,取消擬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工作人員應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試的相關信息;不談論涉及題目、題型、評分標準等話題;不記錄、傳播、泄露試卷內容。對在面試和招聘工作中泄題、漏題及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fā)現從嚴處罰;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五)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報名和面試,面試遲到15分鐘和考生填寫的電話聯系方式經多次聯系不通者按自動棄權處理。
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保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所聯系人:王安虎
電話:0875-2122860
郵箱:
626770635@QQ.com
郵編:678000
保山市人事局聯系人:趙國華
電話:0875-2161760
保山市人事局、保山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