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guī)”的公安部123號令實施已一年有余,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近日就123號令實施效果、發(fā)現的問題及解決措施等回答了記者提問。針對越來越猖獗的“買分賣分”現象,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大對違法圖片的審核力度,核實前來處理違法的駕駛人和違法當事人是否一致,打擊非法中介,遏制“買分賣分”現象。
【標準表述】
2014年在“史上最嚴交規(guī)”的正式實施過程中,便有不法分子瞄準了其中“商機”:利用扣分規(guī)定的漏洞,做起了駕照“代扣分”的生意。這種現象的出現也間接催生了駕駛證積分買賣——“代扣分”生意的火熱進行。其中一方面,考了駕照,卻沒車開的人群不在少數。而眼看著自己駕照上年年被清空的12分,則動了賣分的念頭,這些駕照也俗稱“僵尸駕照”;另一方面,隨著“史上最嚴交規(guī)”的實施,不法分子瞄準了“商機”,推出代扣駕駛證分業(yè)務,從中牟利。于是,一項“你情我愿”、“互惠互利”的駕照“買賣分”業(yè)務火了起來。雖然是“你情我愿”,但卻違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則。
這些買賣雙方你情我愿的“雙贏”做法,其實質是在打法律的擦邊球,無異于“銷贓”或是“抹白”。倘若縱容這種附著在駕照上“花錢就能擺平”的分數買賣,無異于縱容違法行為逃避懲戒,這對駕駛員正常的守法之心是種打擊,對構建公共交通領域的秩序更是極大傷害。
【具體措施】
首先,建議立法者加強調研,針對這種“買賣分”的現象制定相關的法律規(guī)范,在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甚至是刑法中加以規(guī)范。比如,對于“買分”的行為和情節(jié)輕微的“賣分”行為,規(guī)定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可以給予罰款、吊銷駕照甚至治安拘留的處分。對于情節(jié)嚴重的“賣分”行為,是否可以規(guī)定為“非法經營罪”,給予刑罰處置?這些都需要相關部門研究。
其次,還應著力建立健全社會誠信管理機制,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等掛鉤,以化解諸多技術和執(zhí)法環(huán)節(jié)的難題。各級交通管理部門應不斷努力向服務型政府部門轉變,同時充分借助科技的力量,通過智能交通管理加速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讓駕駛員違法行為精準地認定到人,避免那些“鏟分”的“車蟲”從中得利。讓駕照回歸它作為一個公民駕駛資格的憑證,而不是成為“削峰填谷”的銷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