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領導工作服務,這一秘書工作的最基本思想既決定了秘書工作的職責和主要服務對象,也決定了秘書工作的性質(zhì)、作用和地位。今天,凡是秘書人員,對這一思想都能深刻理會。然而,在建國前中國共產(chǎn)黨的秘書工作歷史上,對這一問題,卻是糾正了種種偏誤,經(jīng)過正反兩方面的反復教訓后,才一步步獲得正確認識的。這一思想從產(chǎn)生到確立,大致經(jīng)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糾正“秘書專政”
黨中央初期的秘書由中央一名主要領導人兼任,首任秘書為毛澤東,其后由羅章龍接替。他們是黨中央第一把手書記或委員長的助手,處于協(xié)助者的地位,而非主要決策者。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組織法》規(guī)定,當時,黨中央秘書的具體職責為:
第一,負責本機關的文件處理。即從文件的起草、簽發(fā)到登記、分配,有時還從事具體繕寫。
第二,負責籌備會議及會議記錄。當時規(guī)定,如要召開全黨代表大會,須在兩個月前發(fā)出通知,并附去議事日程草案,并通知各地向大會提交議案,許于會議召開前一個月交齊。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常務會議每四個月開一次,中央局會議每星期一次。中央局或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四人以上提議,可召開特別會議。這些會議的籌備事宜和會議的記錄都由秘書負責。
第三,負責保管黨中央的文件材料。
第四,負責和委員會簽發(fā)必要的文件和指示信等。
第五,負責黨內(nèi)外的通訊工作。由于當時黨內(nèi)還沒有編輯出版機關,內(nèi)部刊物的分配、發(fā)行事務也由秘書負責。
建黨初期,由于黨中央機關僅由幾人組成,規(guī)模甚小,加上必須高度保密,所以由中央一名主要領導成員兼任。但是,從規(guī)定的秘書職責可知,他們負責的秘書工作是為黨中央的領導工作服務的。
1926年前后,一些機關的主要領導人被捕或暫時離職,由秘書代行最高領導職權,主持機關工作;也有些機關的最高領導人出身與工人、農(nóng)民,不識字,文化水平、工作能力低,他們在擬制決策性文件時,主要依賴秘書,秘書成為實際上的決策者、領導人;有的秘書受命去監(jiān)督工檢查工作,自比欽差大臣,擅自決斷,發(fā)號施令。這種種秘書越權的情況,一時造成了“秘書專政”的局面,嚴重違反了黨的組織原則,干擾了機關領導工作。
為了糾正這種不正常的狀況,黨中央采取了兩項措施:
一是將中共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秘書、中央各部委秘書、各區(qū)執(zhí)行秘書委員會秘書一律改稱秘書長,作為領導班子的一員,并負責秘書部門,此舉是為了防止秘書個體越權;
二是各級機關普遍設置秘書機構,中央秘書處也在此時設立,明確他們的職責是“總攬各種技術工作”,即全面承擔機關的秘書工作,這是為了防止秘書機構越權。
這兩項措施,糾正了“秘書專政”的狀況,但是,秘書機構又一度產(chǎn)生了“純技術觀念”的傾向
第二個階段:糾正“純技術觀念”
由于秘書工作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如文件的刻寫、油印、印數(shù)技術、密寫密洗技術、文件偽裝技術、秘密傳遞技術、秘密保管技術、代號、暗號技術、密碼制作技術、電報收發(fā)技術等等。秘書工作的技術化,使黨當時的秘書工作質(zhì)量提高,同時,也導致許多秘書機構、秘書人員埋頭研究各自的秘書工作,束縛于技術工作的范圍內(nèi),機械的分工,墨守技術,工作無計劃,無方向,對黨委,領導班子的工作幫助不大,甚至使領導不得不自己來處理本該由秘書機構承擔的事務,秘書機構未能有效發(fā)揮自己的職能。一些省委機關向中央提出了這一問題,并希望中央秘書處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法。
1929年10月《中共中央秘書處過去的缺點和最近的丁作計劃》中提出了“五個一切”,即以“一切工作政治化、一切工作集體化、一切工作科學化、一切工作系統(tǒng)化、一切工作執(zhí)行必須帶督促性”的新觀念來從事秘書工作,改變以往單純技術工作的觀點,更好地為黨中央服務。
同時,中央秘書處經(jīng)過研究,在1929年10月的《中共中央關于省委秘書處的工作給江蘇省委的指示信》中指出:秘書部門應在“黨的路線之下”進行工作,應當“幫助省委加強全省的政治指導”,不但要重視技術工作,更要重視政治,要在“政治化”的前提下做好上作。
各地秘書機構遂按照這一精神,“幫助黨委工作”,各省委也指示下屬地委、縣委的秘書部門要“幫助”領導機關工作。這種認識將秘書工作和政治工作緊密結(jié)合起來,糾正了秘書機構的“純技術觀念”。
但是,將秘書機構定位為“幫助”領導部門工作,使它們處于“客卿”的地位,領導有事交辦,先得對秘書部門客氣一番,總感到關系不順,使用不便。
第三個階段:糾正秘書機構“幫助領導部門工作”的觀念
1930年1月的《中共中央秘書處的組織及其工作報告大綱》中,明確提出了中央秘書處的三大職能,即:
秘書部門“是指導機關經(jīng)常工作的執(zhí)行機關”。也就是說,它是領導部門日常事務的承擔者,它附屬于領導部門,必須忠實地執(zhí)行領導部門的指令,為領導部門服務,它不是決策機構,而是辦事機構。
秘書上作是機要工作的總匯。秘書機構的一切工作都具有機密性,關系到組織的安危;它為領導部門辦理日常事務,涉及的是有關大局的要務,機密性和要務結(jié)合,就成為機要工作。上傳下達的文件、指令都得匯集到秘書部門,由它收發(fā)、分配辦理。因此,它成為機要工作的總匯。
秘書部f門是上下關系的樞紐。這是黨中央在大革命失敗后交給秘書處的一項新任務。規(guī)定黨中央和中央各部委、各地黨組織的聯(lián)系,都必須經(jīng)過中央秘書處,為此,中央秘書處特地加強了交通科的建設。這種聯(lián)系采用書面文件、面談、匯報、電報、電話、郵件等方法。在維系上下級關系中,中央秘書處承擔著具體任務,所以說它是上下關系的樞紐。
這三大職能明確了秘書機構的任務是為領導工作服務,確定了它附屬于領導部門的地位,也揭示出秘書工作具有政治性、機要性、服務性的恃點。
從此,這就成為中國共產(chǎn)黨秘書上作的基本思想,并不斷豐富、發(fā)展。1941年1月,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提出“加強中央秘書處的建議,并根據(jù)當時黨中央領導工作的迫切需要,提出了秘書機構的五項任務.即:在政治上要為黨的“政策、時局問題服務”;紅軍事上要起“參謀助手作用”;在黨務工作上要“研究各地報告提出意見”;在情報工作上要“研究國際和中國的政治經(jīng)濟”;在上下級關系上應加強“各機關工作聯(lián)系”。同年9月,黨中央關于成立中央書記處辦公廳的《通知》中,進一步指出:辦公廳是“執(zhí)行書記日常工作”的辦事機構。
這些,充實、豐富了秘書機構“為領導工作服務”這一基本思想的內(nèi)涵。
到1985年,全國黨委秘書長會議進一步明確了“為領導工作服務”這一基本思想,并成為“三服務”中的第一內(nèi)容。
(作者單位:上海外國語大學)
更多信息請查看文秘知識
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