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攀枝花市仁和區(qū)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審查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
(二)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報考人員本人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專業(yè)”(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即1985年11月7日以后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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